安全施工一般要求
(1)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必須對拆除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項目經理部應按有關規定設專職安全員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2)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
(4)在惡劣的氣候條件下,嚴禁進行拆除作業。
(5)臨時用電必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執行。
(6)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各工位間應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7)作業人員使用手持機具時,嚴禁超負荷或帶故障運轉。
(8)樓內的施工垃圾,應采用封閉的垃圾道或垃圾袋運下,不得向下拋擲。
(9)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現場應設置消防車道,保證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10)施工過程中,當發生重大險情或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及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排除險情、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拆除
1.拆除工程應根據周圍環境作業條件、拆除對象、建筑類別、規模,按照現行國家l標準《爆’破安全規程》GB6722將工程分為A、B、C三級,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拆除工程應做出安全評估并經當地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
2.從事拆除工程的施工單位,必須持有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門核發的《爆’破物品使用許可證》,承擔相應等級的拆除工程。拆除設計人員應具備承擔拆除作業范圍和相應級別的工程技術人員作業證。從事拆除施工的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
3.拆除器材必須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門申請《爆‘’炸物品購買許可證》,到指‘’定的供應點購買,拆除器材嚴禁贈送、轉讓、轉賣、轉借。
4.運輸拆除器材時,必須向工程所在地法定部門申請領取《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派專職押運員押送,按照規定路線運輸。
5.拆除器材臨時保管地點,必須經當地法定部門審批。嚴禁同室保管與拆除器材無關的物品。
6.拆除器材的預拆除施工應確保建筑安全和穩定。預拆除施工可采用機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墻體或不影響結構穩定的構件。
按拆除的標的物分,有民用建筑的拆除、工業廠房的拆除、地基基礎的拆除。機械設備的拆除、工業管道的拆除、電氣線路的拆除、施工設施的拆除等
按拆除的程度,可分為全部拆除和部分拆除(或叫局部拆除);
按拆下來的建筑構件和材料的利用程度不同,分為毀壞性拆除和拆卸;
按拆除建筑物和拆除物的空間位置不同,又有地上拆除和地下拆除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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